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柚都平和>第176期>正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节选)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17年05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节选)

第三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经济适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

◆ 什么是地震群测群防

● 地震群测群防是指非隶属地震系统的社会公民和组织依法开展的地震监测、预测和地震灾害防御和地震应急工作。

● 特点:群众性;监测、预测和防御。

● 主要工作内容:地震宏观异常测报;震情、灾情速报;防震减灾宣传;社区地震应急;农村建房抗震设防指导和监督。

● 作用:是专业台网的补充,进一步提高了监测能力;在短临预测中发挥专业队伍难以替代的作用;是震情、灾情速报的先锋;在震后自救互救中发挥关键作用;是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的骨干力量;在农村房屋建设抗震设防中发挥监督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