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作者:张艳珍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17年05月08日
本报讯(张艳珍)4月28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平东、江益权、庄汉土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绿璇,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谢笑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亮,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领导,各乡镇人大主席以及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庄汉土主持会议。
会上,蔡绿璇宣读了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傅一东同志任职以及提请杨坤生同志免职的议案。谢笑英介绍了傅一东同志的基本情况。傅一东同志作了供职发言。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曾民宣布了任命决定,依法任命傅一东为平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并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免去杨坤生平和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新任职人员向宪法进行宣誓。2016年12月24日,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洪亮被选举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7年3月16日,经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秀强提请,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任命洪亮为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规定,洪亮也在本次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
当天,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