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节选)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17年05月08日
第八条 规定每年5月12日所在周为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
第三十四条 建立健全全省地震预警系统,在本省行政区域及毗邻海域、周边区域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对地震在本省可能造成的影响迅速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媒体应当配合地震部门做好地震预警信息的迅速发布。
第三十五条 高速铁路、城市轻轨、地铁、枢纽变电站、输油输气管线(站)、石油化工、核电、通信等工程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建立地震紧急处置工作机制和技术系统,根据地震预警信息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 什么是地震预警
地震预警与地震预报是不同的。地震预警是指地震发生后,在具有破坏性的地震波到达之前发出警报。而地震预报是地震发生之前,向社会公告可能发生的地震的时间、地域、震级等信息。
地震发生时会产生两种主要地震波,一种是速度较快但震动较弱的P波,另一种是速度较慢但震动较大的S波。S波引发的地震危害较大。地震预警是利用地震P波比S波传播速度快,以及电磁波远比地震波传播速度快的原理,通过震源附近的地震仪捕捉P波,抢在S波到达之前,对预警目标区发出警报,以便人们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启动重要设施应急处置系统,减轻地震灾害。
◆ 地震预警的对象或者目标主要包括:
(1)运行中的列车,避免颠覆。
(2)运转中的生产线,减少损失。
(3)使用中的电梯,避免困住乘客。
(4)从事危险工作的人员,确保安全撤离。
(5)正在进行的医疗手术,避免失误。
(6)行驶中的车辆,防止交通意外。
(7)家中或者一般场所的民众,确保人身安全。
(8)学校、车站、码头、影剧院、会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引导安全疏散。
(9)重要基础设施,避免事故和次生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