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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森林公安破获一起故意损毁林木案件

作者:汤绍平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16年10月03日

本报讯(汤绍平)近日,平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破获一起破坏林木、故意损毁财务案件,对违法行为人林某杨行政拘留十日。

9月19日下午,平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群众林某福报警称:其种植在坂仔镇金京洋村的绿化树被毁坏数十株。接警后,平和森林公安迅速组织民警开展调查。经查,坂仔镇金京洋村斑鸠飞组人林某杨于2016年8月初,在未经林木所有人林某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林某福种植在该村的绿化树(蓝花楹树)锯毁62株。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被毁坏林木立木蓄积量为2.015立方米,价值318.21元。

由于违法嫌疑人林某杨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涉嫌故意损毁财物,平和森林公安决定对林某杨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在拘留所,林某杨对自己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