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作者:王志晖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16年07月04日
本报讯(王志晖)6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科技进步和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群明、副主任杨怀生、方丽云、林平东出席会议,副县长林文利、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淑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亮,各乡镇人大主席、县直有关单位领导和在平和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杨怀生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过表决,任命蔡裕民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李九伍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陈良州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李明聪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朱小蓉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叶沧河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黄平来的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陈良州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和卢建东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林群明宣读了任命决定,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宣誓仪式,面向国徽、面对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局长林兹荣所作的科技进步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亮所作的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原则上通过了两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