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集中审理判决3起毒品犯罪案件
作者:朱英林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16年07月04日
本报讯(朱英林)6月23日,县人民法院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并当庭对这三起案件作出判决。
这三起案件涉案毒品有海洛因以及新型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判决结果分别是:于2015年8月初的一天出售约0.05克海洛因的张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15年11月底的一天出售约0.3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的张某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于2016年春节期间的一天晚上、2016年3月4日晚上、2016年3月7日晚上三次容留他人吸毒的赖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了解, 2014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5件,判处罪犯66人,全部判处实刑,其中涉及甲基苯丙胺、氯胺酮(俗称“K粉”)等新型合成毒品54件。
近年来,面对毒品犯罪的高发态势,县人民法院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的同时,结合审判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活动,密切与各禁毒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同时组织法官走进乡村、学校、社区开展禁毒专题讲座、普法宣传,特别是针对青少年学生开展了校园防毒识毒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民禁毒防毒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