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会
作者:张艳珍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15年11月23日
本报讯(张艳珍)11月13日,我县召开“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会,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部署下一步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措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德志,副县长朱新丰,县政协副主席、小溪镇党委书记江益权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针对2005年底前在我县注册营运黄标车,有三种类别处理方式,一是达到15年报废年限的强制报废,二是还没到报废年限的实行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提前报废,三是有名册但车辆已经灭失的,乡镇出具灭失证明,办理注销手续。另外,我县将划定非“绿标车”限行区域范围,加强黄标车路检路查执法,加大对黄标车违反禁行、限行等检查处罚力度。若无营运证黄标车上路,将处罚3-10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共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133辆。
就加快推进治理淘汰黄标车,林德志强调,黄标车淘汰工作是改善空气质量的关键措施,各乡镇各部门一要提升认识,传导压力;二要强化措施,攻坚克难。要突出重点,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黄标车淘汰任务全面完成;三要强化保障,确保实效。淘汰黄标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黄标车的危害性和我县治理淘汰政策措施,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淘汰黄标车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