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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使用蜜柚商标 共同保护蜜柚品牌

作者:林清辉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15年09月21日

本报讯(林清辉)9月1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一行来到坂仔镇蜜柚加工场,检查蜜柚商标标识使用情况,就维护我县蜜柚品牌提出指导意见。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深入蜜柚加工场,实地检查企业蜜柚商标标识使用情况、蜜柚质量等。执法人员一行还就蜜柚分级、包装等加工及“平和琯溪蜜柚”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并就琯溪蜜柚在销售、加工中注意的问题提出要求。

据了解,我县对琯溪蜜柚商标使用与包装物印制作出明确规定。规定要求使用“平和琯溪蜜柚”商标标识与“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之前,必须办理相关完整手续;同时,禁止外地柚子贴上“平和琯溪蜜柚”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