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使用蜜柚商标 共同保护蜜柚品牌
作者:林清辉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15年09月21日
本报讯(林清辉)9月1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一行来到坂仔镇蜜柚加工场,检查蜜柚商标标识使用情况,就维护我县蜜柚品牌提出指导意见。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深入蜜柚加工场,实地检查企业蜜柚商标标识使用情况、蜜柚质量等。执法人员一行还就蜜柚分级、包装等加工及“平和琯溪蜜柚”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并就琯溪蜜柚在销售、加工中注意的问题提出要求。
据了解,我县对琯溪蜜柚商标使用与包装物印制作出明确规定。规定要求使用“平和琯溪蜜柚”商标标识与“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之前,必须办理相关完整手续;同时,禁止外地柚子贴上“平和琯溪蜜柚”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