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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查处一起未检疫的外来蜜柚案件

作者:林清辉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15年08月10日

本报讯(林清辉)7月31日,县农业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官九线古楼路段有一辆皖J B6275外来车辆载有大量柚子,存在超重、未检疫嫌疑。县农业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火速赶往现场对该车进行拦截调查。

当天,执法人员对该车辆进行跟踪,最终将车辆拦截在古楼加油站旁边,当场对司机进行询问。随后,执法人员指令司机将该车行驶到古楼地磅进行称重,发现该车“皮重”达12705公斤,属于超重行为,并且该车还存在改装行为。执法人员要求经销商出示《植物检疫证书》,经查,该经销商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执法人员当场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写下保证书。目前案件正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根据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规定,调入我省的植物、植物产品有严格的规定,调入单位和个人应事先征得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或其委托的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取得《植物检疫要求书》。调运单位或个人凭《植物检疫要求书》向调出省规定的植物检疫机构报检,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准予调入。

据了解,我县琯溪蜜柚种植规模达到65万亩,产量120多万吨,产值46亿元,延伸产业产值超百亿元,出口突破15万吨。琯溪蜜柚先后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欧盟十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之一、中华名果,证明商标在17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注册。保护好我县蜜柚质量安全和品牌工作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农民的大事,下阶段,县农业局将联合市场监督局、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对侵害我县蜜柚质量安全、品牌等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