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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执行年解决旧积案 十五年前执行款终到位

作者:周鑫 许春福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15年06月01日

本报讯(周鑫 许春福)“你好,请问是叶某珍吗?你申请的案件执行款已经到位,请您留下您的银行账户,我们将转账给您。”

“你是诈骗的吧?我根本没涉及案件!”

“您在十几年前曾经申请过叶某笔的…”

没等许法官说完,叶某珍立马接上话:“真是法院的?哎,我等了十几年,终于可以拿到赔偿款了!”

日前,当事人叶某珍接到了平和法院许法官的电话。

2000年2月13日,叶某珍及其儿子叶某祥因琐事与叶某笔发生争吵,被叶某笔用草刀砍伤,造成两人轻伤、轻伤偏重,法院依法判处叶某笔有期徒刑十个月,赔偿经济损失6996元。然而案件判决后,叶某笔在赔偿1000元后从此销声匿迹。

在“案件执行年”活动中,平和法院对历年旧存涉民生积案进行大排查,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发现了叶某笔在厦门农商银行有存款,立即请求农商银行协助冻结并划拨了剩余执行款5996元。由于案件时间跨度大,申请执行人当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已无法联系上,该案成为执行局干警的一个心结。2015年5月,在公安局的协助下终于联系到了申请执行人叶某珍,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自“案件执行年”活动开展以来,平和法院采取了多种措施推进涉民生案件清理活动,共实施网络布控20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到位标的502.33万元,执结了86件涉民生执行老案、骨头案,对7名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