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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部分儿童用驱蚊产品有问题

作者:■佟明彪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14年07月21日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近期组织开展了蚊香和驱蚊花露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检测发现有部分产品存在添加未经登记的杀虫药剂现象,添加杀虫药剂超出或低于允许计量现象,明示添加的杀虫药剂未检出现象等。另外,检测样品中有22批次标称供儿童使用,结果检出问题产品14批次,占63.6%

    夏日来临,蚊香和驱蚊花露水等驱蚊产品开始进入消费者生活当中,但如果蚊香和驱蚊花露水超范围使用杀虫药剂或添加的杀虫药剂超出允许添加的剂量,就可能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可导致人体过敏或中毒,尤其是儿童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因体质较弱,更易受到伤害。

    为此,质检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蚊香和驱蚊花露水产品时要注意产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一是消费者在购买蚊香和驱蚊花露水产品时,要检查产品包装标识是否标有厂名厂址、有效成分名称及含量、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等内容,内容不全的产品不要购买。应避免购买不合理的低价位产品。二是部分标称供儿童使用的蚊香产品与普通蚊香杀虫药剂成分相近,质量状况也基本接近,消费者应谨慎购买和使用该类产品。三是消费者在使用蚊香和驱蚊花露水产品时,应注意在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中毒急救方法;将产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蚊香产品时,室内尽量保持通风而不要密闭,并注意防火安全;若因使用产品造成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