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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维权志愿者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

作者:黄朝阳 汤绍平 林文忠 黄金炼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14年03月24日
    本报讯(黄朝阳 汤绍平 林文忠 黄金炼)3月13日,我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志愿者开展社会调查以及新消法宣传活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贡献一份志愿者的力量。
   据了解,本届消费维权志愿者共有9名,分别来自社会各层,他们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等,无偿为消费者做好宣传、调解等服务;同时还参与社会监督、听证等活动。
   2013年,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服务台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22件,受理申诉186件,其中互联网和通讯服务类132件,占总投诉量的71%。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热点,志愿者们走进县有关通信单位,听取公司相关负责人的介绍,了解该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如何针对消费者提出的申诉举报内容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
    当天,志愿者们还向广大消费者分发宣传材料,介绍即将实施的新消法有哪些亮点,对“举证责任倒置”、“三包制度”、“反悔权”等方面的规定,提醒消费者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悉,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通过,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