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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平和县三部门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发布:平和网  编辑:周艺桂  日期:2020年01月29日

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平和县林业局

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2020年第1号)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县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一、各乡镇(场、区)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各乡镇(场、区)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12315热线(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0596-5213175(县森林公安)、0596-5232796(县林业局)、0596-5232615(县农业农村局)举报。

四、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平和县林业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