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年轻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的通知
漳纪[2009]综12号
关于公开遴选年轻干部到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干部选拔机制,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年轻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的职位与人数
职位为科员或副科级,共5名,其中: 副科级2名,科员3名。
二、遴选对象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2、必须是在编在职的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身份,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工作年限满2年以上(2007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科员职位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副科级职位须中共党员,且现已是副科级干部(含试用期)。
4、年度考核均评定为称职以上,未受过效能追究、党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
三、方法步骤
采取推荐、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公布职位和条件
市纪委监察局将在www.zzlz.gov.cn网站公布遴选方案,并于9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各县(市、区)纪委要在本地有线电视公布。
(二)推荐报名
本次遴选工作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在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负责推荐干部参加遴选,龙海市、漳浦县各推荐4名(其中副科级1名),其它县(区)各推荐3名(其中副科级1名)。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到当地县纪委监察局报名,经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筛选后确定参加遴选对象。
参加遴选的干部要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并附报名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于10月2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市纪委干部管理室。
(三)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后,于10月25日前报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市纪委经审查后确定参加遴选对象,对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于11月中旬进行,以《申论》为主。
(五)面试
面试于11月下旬进行,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数1:3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六)组织体检与考察
考试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分,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排列顺序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察之前先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最后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研究决定
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及岗位安排。
(八)公示及试用
根据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的意见,在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市纪委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调入人选先安排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试用半年,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市纪委常委会正式研究决定调入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调动手续按照机关工作人员调动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
四、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干部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报名登记表》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按附表复印提供给报考者,并负责对填报事项进行审核。
咨询电话:2032440 联系人:杨武勤
附:《漳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委局机关报考登记表》
中共漳州市纪委
漳州市监察局
2009年9月21日
主题词:干部工作 公开遴选 通知
抄 送:省纪委干部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本委局领导、各室(委、办、中心),存档。 |
漳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委局机关报考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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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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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纪委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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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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