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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习俗—工商业(一)

作者:县新闻中心广告部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08-12-27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县内商人崇奉“关圣帝君”,新店开张要择吉日,张挂店号,贴对联,燃放鞭炮。此俗现在犹存。
        工商行业,普遍做“初二、十六牙”,尤以“尾牙(农历十二月十六日)”为隆重。春节后开业,要祀神,放鞭炮。药店、棺木店开张日期较慢。药店在春节期间,用红纸包药,此例延续迄今。商贩下乡交易,猪肉担吹螺,什货郎摇铃鼓,卖麦芽糖的敲小铜锣,以招揽生意。此俗部分地区至今还流行。熟人之间凭信用,有赊销货物之习俗。买卖猪苗,成交后,要赊欠部分价款,保“平安”一圩,至期猪苗平安才将全部款项付清。今部分乡镇已实行现款买卖。牛市场交易,由牛牙(介绍人)主持,成交后,牛牙收取一定介绍费。购买棺木备用者,称“寿亭”,要贴上“福、寿”字的红纸,此俗延续至今未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