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务(六)
民国时期,报纸杂志由报刊社为主经营。进口报刊用邮寄办法,通过本埠私人分发用户。邮局于民国23年4月开办订购报纸杂志代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办理代订代销《福建日报》等业务。
1950年4月“邮发合一”,开始办理报刊发行业务。报纸以《闽南农民报》、《福建日报》、《人民日报》为主。杂志以《政治学习》、《时事手册》为主。后来逐步扩大各种报刊,为了推动报刊发行, 1951年12月13日,平和县成立报刊发行委员会,县长兼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由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县工会、邮电局等单位领导参加。发行委员会协助做好报刊宣传发动,促进农村群众订阅报刊和组织读报组。1952年1月,实行预收报刊款制度。同年,报刊累计数达37。14万份。1953年实行计划发行,1956年试办报刊零售,1957年推广零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