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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林德安就今年征兵工作接受本台记者采访

作者:黄水成 罗春梅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08-10-22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今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日前,记者就应征青年及家长关心的有关问题专访了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县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林德安。
        记者 罗春梅:林部长,能否请您介绍一下今年我县征兵工作的简要情况呢?
        林:能,根据市征兵办预告,今年新兵征集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到12月结束,大体划分为四个阶段:10月底以前为宣传发动和组织准备阶段;11月1日至2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为复查、走访、定兵阶段;12月11日至31日为新兵交接、运输和工作总结阶段。
        记者 罗春梅今年的征兵工作和去年相比有什么新的特点和新的变化呢?
        林:征兵有关政策规定与去年有所调整。一是在征集对象上,由以往的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为主,调整为以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为主。二是在征接方式上,从今年开始,南京军区部队在福建省范围内征集的新兵,全部改由兵役机关直接送兵,部队不再派人接兵。三是在体格检查上,增加了心电图、腹部超声2个检查项目,适当放宽了高历青年的视力条件。
        记者 罗春梅:今年在征集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方面有哪些优惠措施?
        林: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四个优先政策”(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兵役机关始终关注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五个重要指标”(即: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占所有预征对象的比例,征集本科、大专、高中学历的百分比,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率、上站体检率、征集入伍率)尽可能多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记者 罗春梅:对应征青年在身体素质要求方面有哪些规定?
        林: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国征字[2008]4号文件通知精神,身高体重标准与去年相同,调整面比较大的项目主要是有以下几点:一是视力标准。初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二是辅助检查。心电图检查作为常规检查项目,腹部超声作为常规检查项目。
        记者 罗春梅:对一些高学历的青年,在征集年龄上有何要求?
        林:男青年为2008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8年年满18或19岁应届高中毕业生。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8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记者 罗春梅:部长,请问对应征青年的政治审查方面有哪些要求呢?
        林:征兵政审继续坚持三级联审、区域联审和交*互审制度,重点加强对外出务工经商、人户分离、长期待业、大学生应征青年、长期在外流动的预征对象的审查,加强对其是否参与黄、赌、毒、黑、偷、抢和参加“****”或其他非法组织情况的审查。做到“四送四不送”(即:党团员优先送、高文化程度优先送、有技术特长的优先送、预备役专业骨干优先送,有身体边缘问题的不送、病史调查不清的不送、政审不清的不送、本人不愿意当兵的不送),切实把高文化、高素质的应征青年,特别是各级院校应届毕业生优先送到部队。
        记者 罗春梅: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是我们广大市民所普遍关心的问题,请问林部长我县在这个廉洁征兵问题上,主要采取哪些措施呢?
        林: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严格遵守国防部规定的“八不准”、福建省规定的“十不准”,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征兵,今年我们将继续抓好征兵工作责任落实,做到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继续推行“四公开”,即公开征兵政策、公开征兵条件、公开征兵纪律、公开人员名单;严明征兵纪律,坚决查处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征兵期间,县纪委、征兵办将派出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征兵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和不定期检查,县征兵办设立了征兵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县征兵办举报电话为7388560、5289693,传真号为7388560。欢迎广大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