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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文明单位申报通知

省市级文明单位申报通知

作者:文明之窗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2-03-03
编辑:文明之窗 点击数: 字号:

漳文明委〔2012〕7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省级、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机关文明委,市委教育工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实施《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和《漳州市“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规范申报和管理工作,提高创建水平,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闽文明委﹝2012﹞3号文件通知要求,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省级、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申报

1、申报依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闽文明委[2007]10号)。

2、申报条件:凡是符合省级文明乡镇、文明村评选标准的乡、镇、建制村,并已获得最新一届市级以上文明乡镇、文明村荣誉称号的村镇,可申报省级文明乡镇、文明村;凡是符合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的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并已获得最新一届市级以上(含国家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可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凡是符合省级文明学校评选标准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并已获得最新一届市级以上文明学校荣誉称号的学校,可申报省级文明学校;凡是符合省级文明社区(小区)评选标准的建制居委会所辖区域,并已获得最新一届市级以上文明社区(小区)荣誉称号的社区,可申报省级文明社区;凡是符合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标准,并已获得最新一届市级以上文明风景旅游区荣誉称号或获全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风景旅游区可申报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个别有突出贡献的村镇、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可越级申报,但应提交越级申报报告,由市文明委综合研究,专项上报。

3、申报途径:具备申报省级文明单位资格的单位中,县(市、区)直属及中直、省外和省直、市直驻县(市、区)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文明委申报;市直机关各单位及中直、省外和省直驻市单位,向市文明委申报。具备申报省级文明学校资格的学校中,县(市、区)属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向所在地县(市、区)文明委申报;市属各类学校经市教育工委审查后,向市文明委申报(高等学校向省委教育工委申报)。具备申报省级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小区)资格的乡镇、村、社区(小区),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委申报。具备申报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资格的风景旅游区向所在市、县(区)文明委申报。

二、关于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申报

1、申报依据:《漳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漳文明委〔2008〕5号)。

2、申报条件:凡是符合市级文明乡镇、文明村评选标准的乡、镇、建制村,并已获得最新一届县(市、区)级以上文明乡镇、文明村荣誉称号的村镇,可申报市级文明乡镇、文明村;凡是符合市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的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并已获得最新一届县(市、区)级(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相当于县级文明单位)以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可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凡是符合市级文明学校评选标准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并已获得最新一届县(市、区)级以上文明学校荣誉称号的学校,可申报市级文明学校;凡是符合市级文明社区(小区)评选标准的建制居委会所辖区域,并已获得最新一届县(市、区)级以上文明社区(小区)荣誉称号的社区,可申报市级文明社区;凡是符合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标准,并已获得最新一届县(市、区)级以上文明单位(风景旅游区)荣誉称号的风景旅游区可申报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个别有突出贡献的村镇、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可越级申报,但应提交越级申报报告,由县(市、区)文明委研究,专项上报。

3、申报途径:具备申报市级文明单位资格的单位中,县(市、区)直属及中直、省外和省直、市直驻县(市、区)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文明委申报;市直机关各单位及中直、省外和省直驻市单位,向市直机关文明委申报。具备申报市级文明学校资格的学校中,县(市、区)属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向所在地县(市、区)文明委申报;市属各类学校经市教育工委审查后,向市文明委申报。具备申报市级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小区)资格的乡镇、村、社区(小区),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委申报。具备申报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资格的风景旅游区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委申报。

三、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及申报运用

1、申报程序:申报各级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的村镇和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应向上述对应的文明委提交《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申报审批表》)和申评报告材料,经申报村镇、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所在县(市、区)、市直机关文明委,市委教育工委进行资格审查(市直申报省级的由市文明办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申报。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机关文明委、市委教育工委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村镇、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名单汇总后上报市文明委,经市文明委研究后,确定并发文公布符合申报省、市级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的名单。同时将符合申报省级村镇、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名单报省文明委备案。

2、申报时间:

①省级文明村镇、单位申报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开始至3月15日止;

②市级文明村镇、单位申报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开始至4月15日止。

3、申报运用:只有届初(指本通知中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申报的村镇、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才能参评第十二届省级、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村镇、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不纳入第十二届省级、市级文明村镇、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考评范围。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机关文明委、市委教育工委要充分认识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申报工作作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摆上当前重要工作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2、注重实效。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机关文明委、市委教育工委要以此次申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各级文明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拓展工作思路,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申报参评第十二届省级、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的村镇、单位要认真研究新一届创建规划,并制定文明单位创建三年规划,届期内每年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做好创建工作总结,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3、认真申报

(1)、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申报审批表》的格式如实完整填写。《申报审批表》在漳州文明网上下载,并统一按A4纸(双面)打印上报。其中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包括捆绑的下属单位名称。

(2)、各申报单位上报《申报审批表》时,同时提交申评报告材料(有关数据和获奖以2009年以来情况为依据)。

申报单位有捆绑下属单位时,应在申评报告材料中写明所捆绑下属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所捆绑下属单位人事权、经费审批权、单位党组织关系和工作性质等情况,以便市文明委研究审核。

(3)、各县(市、区)、市直文明委、市委教育工委上报的汇总名单、申报单位的《申报审批表》和申评报告材料,均要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文明办创建科。电子版内容可发至创建科电子邮箱

(4)、各县(市、区)、市直文明委、市委教育工委要严格落实申报时间和有关内容要求,以确保我市如期高质量完成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

附件1: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申报审批表

附件2: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申报审批表

漳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2月17日

附件1:

福建省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村镇申报审批表

村 镇 全 称   联系人  
电 话  
村(户)数   人口数   党 员 人 数   负责人  
是否第十一届省级文明村镇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村镇   是否第十届省级文明村镇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意见 (签章)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制

注:工作情况简介由本村镇填写,内容包括:1、村镇概况;2、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村镇和各级文明委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委一份即可。

福建省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

单 位 全 称   联系人  
电 话  
在 职 人 数   党 员 人 数   负责人   体 制 性 质  
单位地址  
是否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单位   是否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或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意见 (签章)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制

注:工作情况简介由本单位填写,内容包括:1、单位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单位和各级文明委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委一份即可。

福建省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学校申报审批表

学 校 全 称   联系人    
电 话    
教职员 工人数   学 生 人 数   学 校 负责人    
学校地址    
是否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学校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学校   是否第十届省级文明学校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省委教育工委或省直机关精神文明 建设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意见 (签章)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制

注:工作情况简介由本校填写,内容包括:1、学校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学校、各级文明委和省委教育工委或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委一份即可。

福建省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社区(小区)申报审批表

社区(小区) 全 称   邮 编    
电 话    
户 数   人口数   负责人    
是否第十一届省级文明社区(小区)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社区(小区)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意见 (签章)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制

注:工作情况简介由本社区填写,内容包括:1、社区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社区和各级文明委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委一份即可。

福建省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风景旅游区申报审批表

风景旅游区 全 称   联系人  
电 话  
在 职 人 数   党 员 人 数   负责人   体 制 性 质  
单位地址  
是否第十一届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   是否全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先进单位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意见 (签章)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制

注:工作情况简介由本旅游区填写,内容包括:1、旅游区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旅游区和各级文明委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委一份即可。

附件2:

漳州市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村镇申报审批表

村 镇 全 称   联系人  
电 话  
村(户)数   人口数   党 员 人 数   负责人  
是否第十一届市级文明村镇   是否最新一届县级文明村镇   是否第十届市级文明村镇  
获市厅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漳州市文明办制

注:工作情况简介由本村镇填写,内容包括:1、村镇概况;2、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村镇和各级文明委自行留底,上报市文明委一份即可。

漳州市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

单 位 全 称   联系人  
电 话  
在 职 人 数   党 员 人 数   负责人   体 制 性 质  
单位地址  
是否第十一届市级文明单位   是否最新一届县级文明单位   是否第十届市级文明单位  
获市厅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市直机关文明委意见 (签章) 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漳州市文明办制

注:工作情况简介由本单位填写,内容包括:1、单位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单位和各级文明委自行留底,上报市文明委一份即可。

漳州市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学校申报审批表

学 校 全 称   联系人    
电 话    
教职员 工人数   学 生 人 数   学 校 负责人    
学校地址    
是否第十一届市级文明学校   是否最新一届县级文明学校   是否第十届市级文明学校    
获市厅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文明委或市教工委意见 (签章) 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漳州市文明办制

注:工作情况简介由本校填写,内容包括:1、学校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学校、各级文明委和市委教育工委自行留底,上报市文明委一份即可。

漳州市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社区(小区)申报审批表

社区(小区) 全 称   邮 编    
电 话    
户 数   人口数   负责人    
是否第十一届市级文明社区(小区)   是否最新一届县级文明社区(小区)    
获市厅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漳州市文明办制

注:工作情况简介由本社区填写,内容包括:1、社区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社区和各级文明委自行留底,上报市文明委一份即可。

漳州市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风景旅游区申报审批表

风景旅游区 全 称   联系人  
电 话  
在 职 人 数   党 员 人 数   负责人   体 制 性 质  
单位地址  
是否第十一届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   是否最新一届县级文明单位(风景旅游区)  
获市厅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漳州市文明办制

注:工作情况简介由本旅游区填写,内容包括:1、旅游区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旅游区和各级文明委自行留底,上报市文明办一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