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考评事项
县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考评事项
县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应准备事项
一、 上墙部分
1、 文明单位(村镇、学校)创建标准;
2、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3、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正式文件)
二、 查阅资料
1、 单位(2009-2011年度)创建工作总结:围绕考核评分表按“项目”标题、考核细目内容来写。考评时提交考评人员人手一份。
2、 盒式材料:按考核评分表的“项目”,一个项目一盒材料,内容按考核细目要求来收集、归纳,材料收集时间是2009.1-2011.10月。
3、 环境卫生:单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要求干净、整洁、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