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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一届县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届中复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文明办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0-03-18
编辑:文明之窗 点击数: 字号:
 
 
 
 
平文明委[2010]1
 
 
各县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
根据《平和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和县文明委2009年工作安排,县文明办于2010年1月组织人员对第十一届县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进行届中复查。现将届中复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抽查的27个单位情况看,大多数文明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单位的日常建设与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提高本单位的工作成效和为民服务水平;以保持文明单位的先进性为动力,珍惜荣誉,再创佳绩,有效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规范化建设为要求,不断创新创建机制,丰富创建内容,健全完善资料档案,环境整洁有序,单位内部和谐发展。但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许多不足,有些单位创建工作出现严重滑坡或重大问题;有些单位出现领导干部或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有些单位创建工作停滞不前,环境卫生脏、乱、差回潮等。为了保持文明单位的先进性,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根据《平和县文明单位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相关要求,综合单位自查、相关部门审查、实地考评的情况和意见,县文明委研究决定:
1、在届中复查中,发现创建工作出现严重滑坡或重大问题,予以撤销本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取消下一届申报资格的单位:
平和县坂仔镇卫生院
2、在届中复查中,发现创建工作停滞不前或出现个别突出问题,予以限期整改的单位:
山格镇新陂村            小溪镇旧县村
五寨乡侯门村            坂仔镇东风村
国强乡延山村            安厚镇龙门村
大溪镇赤安村            霞寨镇三合村
霞寨镇寨北村            霞寨镇岩岭村
芦溪镇山岗村            崎岭乡新南村
九峰镇城中村
责成以上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县文明办复查确实整改的,予以保留下一届申报资格,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取消其下一届申报资格。
    3、在届中复查中,发现创建工作力度不够,出现个别问题,予以通报批评的单位:
平和县农业局
以上单位必须认真整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将取消其下一届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平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