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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行业星级示范窗口工作调研的通知

关于开展首届行业星级示范窗口工作调研的通知

作者:文明之窗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09-05-06
编辑:文明之窗 点击数: 字号:
漳文明办〔2009〕6号
 
关于开展首届行业星级示范窗口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参赛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漳文明委[2006] 9 号文件《关于评选漳州市首届行业“星级示范窗口”的通知》要求,市文明办将从今年5月份开始,与各参赛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对首届行业星级示范窗口开展创建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研内容:
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服务环境:服务场所整洁有序,基础设施配置完善,技术装备现代高效,便民设施适用方便。2、服务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办事流程简捷,诚信条款突出,兑现承诺规范。3、服务状态:窗口人员着装整洁,挂牌上岗,工作秩序良好,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用语文明温馨,示范社会文明的风貌。4、服务效率:年度工作任务完成良好,高峰业务量的办理效率高,一次性告知执行良好,服务时限切实遵守,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5、群众满意度:服务对象在服务窗口感到温馨舒适,对运作流程感到简便快捷,对有异议事务的解决感到满意合理,对窗口人员的工作态度印象良好。
二、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三、调研方式:
这次调研工作采取明察暗访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的办法,各参赛行业的五星、四星级示范窗口作为这次创建工作调研的主要查看对象,三星级窗口按三分之一比例抽查。市文明办将组织有关人员会同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参赛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调研工作。
四、有关事项:
 1、请各参赛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系统)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特别是星级示范窗口的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作一次全面的梳理总结,做好书面总结,为全市文明行业竞赛联席会议做好准备工作。
2、各参赛行业的五星、四星级示范窗口作为这次创建工作调研的主要查看对象。因此,各主管部门要做好星级示范窗口的总结材料指导工作。
3、各参赛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系统)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特别是星级示范窗口的创建工作进行一次系统的摸底和指导,并制定出符合本行业(系统)实际的创建计划,为新一届的行业星级示范窗口评选做好基础性工作。
 
漳州市文明办
200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