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2008年度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平文明委〔2008〕7号
各乡镇(场)党委、工业园区党工委,县直各系统党委:
近三年来,我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推动了海峡西岸生态工贸县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创建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创建热情,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县文明委工作安排和《平和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经研究,定于今年11~12月份在全县组织开展评选2006~2008年度文明单位(村镇、学校)、文明社区(小区)、创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意义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提高全体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加快现代化进程的客观需要,是弘扬道德新风、融洽人际关系、改善投资环境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开展评选活动,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创建热情,有利于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增进精神文明建设实效。
二、评选指导思想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贴近”要求,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评选推荐项目
1、第十一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学校
推荐范围:第十届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学校原则上可继续作为推荐对象,新推荐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学校必须符合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必须分别符合《平和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的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学校评选标准。
评选程序:文明单位由县直各系统党委按下达名额(见附表)负责推荐,乡镇(场、工业园区)机关申报文明单位的视申报情况由县文明办按下达名额(见附表)负责推荐。文明乡镇视各乡镇申报情况由县文明办按下达名额(见附表)负责推荐。文明村由各乡镇(场)党委、工业园区党工委按下达名额(见附表)负责推荐。文明学校由县教工委按下达名额(见附表)负责推荐。县文明办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实地考评,同时征求县纪检、综治、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县文明委审定、公示,报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
2、文明社区(小区)
推荐范围:经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的社区或由居委会、物业公司独立管理的住宅小区。
推荐条件:必须符合《平和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的文明社区(小区)评选标准。
评选程序:由各乡镇(场)党委按下达名额(见附表)负责推荐,县文明办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实地考评,同时征求县纪检、综治、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县文明委审定、公示,报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
3、创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推荐范围:全县参加“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的行业窗口单位。
推荐条件:必须符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评选程序:由各参赛行业主管部门按下达名额(见附表)负责推荐,县文明办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实地考评,同时征求县纪检、综治、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县文明委审定、公示,报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
4、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推荐范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工作者。
推荐条件:拥护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思想道德品质好,开拓创新意识强,勤奋为人民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在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
评选程序:由各乡镇(场)党委、工业园区党工委、各系统党委按下达名额(见附表)负责推荐,县文明办负责审核,同时征求县纪检、综治、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县文明委审定、公示,报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
四、有关规定
1、已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第十届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学校以及第五届市级文明社区(小区)的不再参与县级各类文明或先进称号的评选。
2、在第十届县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社区)届中复查中,已被取消第十一届申报资格的单位(村镇、学校、社区)不予推荐。被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的单位(村镇、学校、社区),整改不力,被取消评选资格的不予推荐;整改成效明显的,可予推荐。
3、2006年以来,在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中,整治力度不大,效果差,达不到省市规定要求的乡镇、村;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不落实,不符合县级卫生先进单位要求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连续两年名次位居后进的单位;连续三个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征订没完成任务的单位,不予推荐。
4、为加强非公经济组织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激发创业、创新热情,弘扬文明风尚,履行社会责任,培育社会主义新型经济组织,县直各有关单位、文峰工业园区要积极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参与县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评选,全县评选的文明单位中非公经济组织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分配指标的10%。
5、副科级(含)以上干部一般不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个别确实需要推荐的,该单位必须是文明单位(村镇、学校)。
五、推荐申报时间
所有评选项目的候选对象,各乡镇(场)党委、工业园区党工委、县直各系统党委必须于11月28日前向县文明办推荐申报。
六、有关要求
1、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的申报、推荐、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把广大干部群众发动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促进城乡基层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活动。要通过严谨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的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过程。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平和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严谨有序,好中选优,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评选出来。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将予严肃查处并取消推荐申报资格。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注意听取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3、明确责任,动态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对所推荐的各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指导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拓展创建内涵,创新活动载体,完善档案资料,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附件1:县直各系统推荐2006-2008年度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名额计划表
附件2:各乡镇(场)、工业园区推荐2006-2008年度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名额计划表
平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8年11月12日
附件1:
县直各系统推荐2006-2008年度
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名额计划表
|
单位 项目 |
文明单位 |
文明学校 |
创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
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工作者 |
|
县委办系统 |
6 |
|
|
4 |
|
党群系统 |
8 |
|
|
4 |
|
政法系统 |
1 |
|
|
4 |
|
宣教系统 |
11(其中
乡镇卫生院4) |
27(其中民办学校2) |
|
14(其中教育8、卫生院1) |
|
政府办系统 |
2 |
|
|
4 |
|
计划系统 |
9(其中
非公建筑企业1) |
|
|
4 |
|
农办系统 |
6 |
|
|
4 |
|
财贸系统 |
1 |
|
|
4 |
|
经贸系统 |
13(其中
非公工业企业7) |
|
|
4 |
|
金融系统 |
2 |
|
|
4 |
|
乡镇(场、工业园区)机关 |
4 |
|
|
|
|
驻平和部队 |
3 |
|
|
3 |
|
合计 |
66 |
27 |
10 |
53 |
附件2:
各乡镇(场)、工业园区推荐2006-2008年度
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名额计划表
单位 项目 |
文明乡镇 |
文明村 |
文明社区(小区) |
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工作者 |
文峰镇 |
|
2 |
|
2 |
山格镇 |
|
2 |
|
2 |
小溪镇 |
|
3 |
|
3 |
南胜镇 |
|
2 |
|
2 |
五寨乡 |
|
2 |
|
2 |
坂仔镇 |
|
2 |
|
2 |
国强乡 |
|
2 |
|
2 |
安厚镇 |
|
3 |
|
3 |
大溪镇 |
|
3 |
|
3 |
霞寨镇 |
|
3 |
|
3 |
芦溪镇 |
|
2 |
|
2 |
崎岭乡 |
|
2 |
|
2 |
九峰镇 |
|
3 |
|
3 |
长乐乡 |
|
1 |
|
1 |
秀峰乡 |
|
1 |
|
1 |
安厚农场 |
|
1 |
|
1 |
工业园区 |
|
1 |
|
1 |
合计 |
4 |
35 |
4 |
35 |
平和县第十一届(2006-2008年度)文明单位申报表
单 位
名 称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员 工
人 数 |
|
党 员
人 数 |
|
负责人 |
|
体 制
性 质 |
|
单 位
地 址 |
|
是否第十届县级
文明单位 |
| ||||
获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
| ||||||
如是县级文明单位,在第十届届中复查情况 |
| ||||||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
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单位基本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式三份。填写一律电脑打印。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
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
县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 |
平和县文明办制
平和县第十一届(2006-2008年度)文明学校申报表
学 校
名 称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教职员工
人数 |
|
学 生
人 数 |
|
学校
负责人 |
| ||
学校地址 |
|
是否第十届县级文明学校 |
| ||||
获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奖励情况 |
| ||||||
如是县级文明学校,在第十届届中
复查情况 |
| ||||||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
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学校基本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式三份。填写一律电脑打印。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
县教育局意见
(签章) |
县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 |
平和县文明办制
平和县第十一届(2006-2008年度)文明村镇申报表
平和县第十一届(2006-2008年度)文明村镇申报表
村 镇
名 称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村(户)数 |
|
人口数 |
|
党 员
人 数 |
|
负责人 |
|
是否第十届县级文明
村镇 |
| ||||||
获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
| ||||||
如是县级文明村镇,在第十届届中复查情况 |
| ||||||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
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自然概况;2、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式三份。填写一律电脑打印。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
乡镇党委意见
(签章) |
县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 |
平和县文明办制
平和县(2006-2008年度)文明社区(小区)申报表
平和县(2006-2008年度)文明社区(小区)申报表
社区(小区)
名 称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户 数 |
|
人口数 |
|
负责人 |
|
是否平和县2004-2005年度文明社区(小区) |
| ||||
获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
| ||||
如是县级文明社区,届中复查情况 |
| ||||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
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社区(小区)基本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本表一式三份。填写一律电脑打印。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
乡镇党委意见
(签章) |
县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 |
平和县文明办制
平和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2006-2008年度)申报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
所 在
单 位 |
|
职务 |
| ||||
政治面貌 |
| ||||||
何时何地受到何种奖励表彰 |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注:本表一式三份,填写一律电脑打印。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
所在单位意见
(签章) |
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 |
县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 ||
平和县文明办制
平和县创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2006-2008年度)申报表
单 位
名 称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员 工
人 数 |
|
党 员
人 数 |
|
负责人 |
|
体 制
性 质 |
|
单 位
地 址 |
|
是否2004-2005年度县级先进单位 |
| ||||
获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
| ||||||
如是县级先进单位,在届中复查情况 |
| ||||||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
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单位基本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式三份。填写一律电脑打印。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
县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 |
平和县文明办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