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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县中学校长参加“构建和谐校园之我见”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平和文明办 来源:不详 时间:2007-03-23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平文明联[2007]5号

全县各中学、学区,县直小学、长乐学校、正兴学校:

为了推动全县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福建省第八次党代表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促进全县各学校形成崇尚和谐、追求和谐、维护和谐的良好局面,根据闽文明联[2007]2号文件精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决定组织全县中学、职校、学区、县直小学校级领导参加“构建和谐校园之我见”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对加象:全县各中学、职业技术学、学区、县直小学、长乐学校、正兴学校领导。

二、征文要求:

1、应征文章要有一定新意,有一定的思维高度、思想深度,话题集中,语言精炼;文章体裁不限,可以是一篇议论文、也可以是一段体会、一则感悟;宜与学校工作实践相结合,从一个侧面一个角度表述自己的观点、认识,可结合创新案例谈创新经验,亦可以结合教育改革、教育创新谈构建和谐校园的理想;行文切忌面面俱到、泛泛而谈,切忌写成类似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的文章。字数掌握在1500字以内。

2、应征文章请打印清楚。文章标题用小二号加粗宋体;标题之下注明单位、职务、作者姓名;正文部分用小三号仿宋体。稿件末尾请注明作者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三、征文时间:2007年3月20日至6月20日

四、评选与设奖:

海峡教育报社将从2007年3月起在《综合版》开辟“构建和谐校园校长论坛”专栏,选登部分优秀文章。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将于2007年8月组织评委对所征集的全部文章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并于8月底9月初在福州召开颁奖会暨“构建和谐校园”座谈会,邀请征文获奖者与会,予以表彰奖励。同时,省主办部门将从征文中遴选百篇优秀文章结集出版,并向所有参加征文活动的作者赠送纪念品。

五、主办单位:福建省文明办  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海峡教育报社。

六、交稿方式:

应征稿件请邮寄或发送邮件到海峡教育报社,同时报县文明办、县教育局。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13层海峡教育报社(邮政编码:350003)。信封上请注明“校长论坛”字样。

平和县文明办 平和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