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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第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暨文明创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作者:平和文明办 来源:不详 时间:2006-09-28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纪念第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暨文明创建工作座谈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环境,深化全县“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增强“重在提请,主动服务”意识,落实“增强责任,优化服务”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六种干事”形象,创造性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刚才,我们举行了授牌仪式,县文明办副主任林日雄 作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小结,并通报了9月14 日县文明办牵头组织明察暗访情况, 电力公司、农行、地税局等单位做了典型发言,他们的经验介绍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为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县“百日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机制。
   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要始终坚持“与时倶进,开拓创新,抓点带面,扩大参与,贴近群众,力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做到:在思想上有“位子”,组织上有“班子”,规划上有“盘子”,投入上有“票子”,研究工作有议题,布置工作有内容,检查工作有项目。在工作中要突出“四个抓”:一抓机构,健全组织网络。有人事变动的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配合抓,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精神文明建设的强有力组织网络,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二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要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既有远期规划又有短期安排。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好《“十一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深入持久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宣传教育中的表率作用,坚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机关理论学习和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程,作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三抓责任,落实目标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试行原则〉〉和市县制定的〈〈实施细则〉〉,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政德教育、执法部门的公正执法教育、窗口行业的满意服务教育,在全社会开展“在单位争当好员工,在学校争当好学生,在家庭争当好成员,在社会争当好公民”的活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纲要》的情况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检查内容。要切实抓好“共铸发展环境”和“共铸诚信”活动,在“创优质服务品牌,树诚信为民形象”上下工夫。交通、商业、医疗、旅游、金融、通信、供电等服务部门要在履行承诺、规范优质、周到细致、讲求效率等服务上力求突破;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系统要在公正公平、文明执法、为民解忧上取得明显成效。四抓投入,建立保障机制。各单位要坚持财政投入、社会资助和自我发展相结合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机制,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证必要的配套资金。坚持干部考核、评优选佳与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实绩同步的奖惩机制和文明单位一票否决制,扎实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 要认真组织好宣传工作,继续加强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道德教育要以贯彻实施《纲要》为主线,紧紧抓住知行统一和日常养成两个关键环节,在宣传和普及力度上再下功夫。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公民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有线电视台要开设道德教育专题节目,宣传一批普通百姓的道德典型。二要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的作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学生中入耳、入脑、入心。广泛开展“知荣辱、树新风”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公益行动、团队生活及校园文化活动,使他们成为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最活跃的群体。三要广泛开展“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宣传教育。利用党团员日、班前班后会、职工培训等形式,采取专题讲座、职工论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文艺汇演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强化职业道德,引导企业践行“八荣八耻”,肩负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树立良好的社会新形象。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新闻报道要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加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道德热点问题的正确引导,褒扬高尚品德,谴责不良行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四要发挥社区宣传教育的平台作用。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专题论坛、典型宣讲和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文体表演、影视展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发挥好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以及市民学校、家长学校、老年大学等各类基层教育基地的作用,努力扩大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覆盖面。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写出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通俗读物和宣传挂图、宣传口号,发放到各个家庭。
    三、落实责任,优化发展环境。
    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特别是管理服务部门要紧紧围绕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舞活工业龙头、夯实农业基础、加速城乡建设、增强旅游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要求,率先垂范,为推进我县“百日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创造更优更好的发展环境。
   1、“重在提请,主动服务”。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转变管理和服务理念,主动服务,多一些提请,少一些责处。要在“快、简、活、实”上下功夫,“快”就是要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快审快批;“简”就是要简化办事程序,做到简单便捷;“活”就是要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做到灵活处置;“实”就是要加强诚信建设,做到有诺必践。
    2、“重在善待,真心服务”。各级文明单位要坚持善待和爱护企业(服务对象),真心服务,多一分热情,少一分推诿。要在“热情、宽容、严谨、便民”上下功夫,“热情”就是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做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次让座”;“宽容”就是要宽以待人,不厌其烦,做到多理解、多沟通、多解释;“严谨”就是要严以律己,认真细致,做到不出或少出错,不给企业(服务对象)添麻烦;“便民”就是要不断探索和积极推行各项便民措施,做到方便办事,高效便捷。
    3、“重在帮扶,改善服务”。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为企业(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改善服务,多一分帮助,少一分责难。要在“指导、协调、完善、清廉”上下功夫。“指导”就是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千方百计为企业(服务对象)出谋划策,指导企业(服务对象)规范管理,遵章守法,铸造品牌,做强做大;“协调”就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职责内的优质服务,职责外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视企业(服务对象)的事为自己的事,切实帮助企业(服务对象)快办事,办好事;“完善”就是要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梳理,针对具体操作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指导性文件,使其更科学、更合理;“清廉”就是要视服务为天职,不图私利而优化服务,不求回报而主动服务,廉洁奉公,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树立文明单位廉洁公正的形象。
   四、加强督查,增强工作实效。
   为督促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和“百日竞赛”活动中真正起到表率作用,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文明单位的四项管理机制:即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考核机制、创建指导机制、末位淘汰机制、申报公示机制。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单位动态考评的主要内容,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届中考评,了解掌握各级文明单位贯彻落实“重在提请,主动服务”和参与“百日竞赛”活动的情况。
    2、强化监督检查。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监督员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级文明单位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3、开展群众测评和征求意见活动。根据上述有关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制订测评方案和征求意见表,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对各级文明单位的落实成效进行群众测评,并就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测评结果,褒优促劣,督促整改。
    4、树立和培育典型,通过观摩交流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创建工作要贯穿全过程,不能仅仅考评创建结果。因此, 县文明办要根据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对各级文明单位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成效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载入文明单位管理档案,成绩显著,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彰或推荐晋升文明单位等级,活动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建议摘牌或取消下届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同志们,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既是党和政府的要求,也是行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让我们以更大的决心,更饱满的热情,更有力的措施,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努力把全县的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把平和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生态工贸县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