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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推进“百日竞赛”活动深入开展的通知

作者:平和文明办 来源:不详 时间:2006-09-28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平文明办[2006]7号
各级文明单位:
   根据漳文明办[2006]1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推动漳州更快更好发展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平和县委、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百日竞赛”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县各级文明单位的表率作用,进一步营造更优更好的发展环境,推进我县“百日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各级文明单位要增强“重在提请,主动服务”意识,落实“增强责任,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六种干事”形象,创造性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特别是管理服务部门的文明单位,更要争当营造发展环境的先锋,确保提前完成今年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认真落实责任,优化发展环境。各级文明单位,特别是管理服务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增强责任,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率先垂范,为推进我县“百日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创造更优更好的发展环境,坚持做到:
    1、“重在提请,主动服务”。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转变管理和服务理念,主动服务,多一些提请,少一些责处。要在“快、简、活、实”上下功夫,“快”就是要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快审快批;“简”就是要简化办事程序,做到简单便捷;“活”就是要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做到灵活处置;“实”就是要加强诚信建设,做到有诺必践。
    2、“重在善待,真心服务”。各级文明单位要坚持善待和爱护企业(服务对象),真心服务,多一分热情,少一分推诿。要在“热情、宽容、严谨、便民”上下功夫,“热情”就是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做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次让座”;“宽容”就是要宽以待人,不厌其烦,做到多理解、多沟通、多解释;“严谨”就是要严以律己,认真细致,做到不出或少出错,不给企业(服务对象)添麻烦;“便民”就是要不断探索和积极推行各项便民措施,做到方便办事,高效便捷。
    3、“重在帮扶,改善服务”。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为企业(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改善服务,多一分帮助,少一分责难。要在“指导、协调、完善、清廉”上下功夫。“指导”就是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千方百计为企业(服务对象)出谋划策,指导企业(服务对象)规范管理,遵章守法,铸造品牌,做强做大;“协调”就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职责内的优质服务,职责外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视企业(服务对象)的事为自己的事,切实帮助企业(服务对象)快办事,办好事;“完善”就是要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梳理,针对具体操作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指导性文件,使其更科学、更合理;“清廉”就是要视服务为天职,不图私利而优化服务,不求回报而主动服务,廉洁奉公,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树立文明单位廉洁公正的形象。
    二、加强检查督促,增强工作实效。为督促各级文明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和“百日竞赛”活动中真正起到表率作用,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单位动态考评的主要内容,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届中考评,了解掌握各级文明单位贯彻落实“重在提请,主动服务”和参与“百日竞赛”活动的情况。
    2、强化监督检查。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监督员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级文明单位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县文明办开通监督投诉电话:创建科5238955,以便群众监督。
    3、开展群众测评和征求意见活动。根据上述有关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制订测评方案和征求意见表,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对各级文明单位的落实成效进行群众测评,并就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测评结果,褒优促劣,督促整改。
    4、树立和培育典型,通过观摩交流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县文明办将根据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对各级文明单位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成效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载入文明单位管理档案,成绩显著,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彰或推荐晋升文明单位等级,活动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建议摘牌或取消下届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平和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