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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非自住住房消费

作者:程琳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7-04-23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近日,记者从建设部网站获悉,针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不高的问题,今年住房公积金工作要在依法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使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同时,加强对资金用途的监控,严禁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非自住住房消费。 
  据了解,建设部今年将依法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归集扩面工作,实现今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人数比上年增长5%%以上。 
  同时,建设部还将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中小套型、中低价位自住住房,支持中低收入职工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保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户数和数额持续稳定增长。 
  此外,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建设部将强化对个人住房贷款和提取使用的管理,严格防范资金运作中的各类风险,开展贷款风险排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违法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政策宣传工作。■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