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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落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活动

作者:林丽琴 来源:不详 时间:2006-10-20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县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政委、省、上级院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计划表,以严格执行学习计划表来做到“四落实”:一是落实学习时间,即严格坚持每周一、周四集中学习,且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二是落实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及领导的重要讲话,继续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江泽民文选》、《公平正义颂》、《警钟长鸣篇》等;三是落实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四是落实学习责任,检察长对全院的学习活动负总责,科室主要领导对本科室的学习活动负责,干警对个人的学习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