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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乡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乡镇”

作者:陈云宗 林小良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2-04-30
编辑:长乐宣委 点击数: 字号:
 3月31日,长乐乡启动“未成年人零犯罪乡镇”创建工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鸿鹏、副县长王杰东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陈鸿鹏、王杰东为“未成年零犯罪乡镇办公室”揭牌。县检察院与学生签订《摒弃不良行为承诺书》,同家长签订《教育子女远离犯罪承诺书》。随后,县检察院到长乐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并举行千名学生签名仪式,近千名中小学生在“摒弃不良行为,积极预防犯罪”的横幅上签名。
        据了解,长乐乡地处闽粤交界,是打响“八闽第一枪”的地方,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儿童也较多。县检察院将定期到学校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建立帮教联系卡,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前预防工作;同时立足检察职能,整合侦监、公诉等部门力量,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案中挽救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非罪化”处理。通过加强与相关职能单位的联系,建立完善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乡镇”工作的途径及机制,使创建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通过创建工作,确保长乐乡三年以上不发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据悉,该项创建工作在全省尚属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