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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第一案调解失败

作者:佚名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2007-07-28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昨天(27日)上午,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第一案在东城法院进行庭前谈话。法官试图在开庭前让双方进行调解,但他的“快处”方案失败。因被告毕女士坚决要求法院做出判决,不同意调解,法官只好宣布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2007年6月28日上午,毕女士开车与出租车司机诚师傅在朝阳区东大桥路口发生剐蹭,毕女士承认自己负全责,并填写了快速处理单。当时约定毕女士为的哥支付修车费,并赔偿150元误工损失费。

    受损的出租车在两天后修好,修理费是600元。可因为诚师傅迟迟联系不上毕女士,因此他没敢垫钱取车,直到5天后才联系上毕女士把车取出。于是诚师傅打官司向毕女士讨要5天的误工费。

    昨天,毕女士表示,事发时经过协商,诚师傅同意误工费只赔偿150元,不能因为对方事后扩大了损失,还要求自己赔偿。“如果他一年不取出来也要我赔偿吗?”

    但诚师傅认为,不取车是毕女士不来付修车费,这笔费用不能要求自己来垫付。诚师傅也反问,“这次600元让我垫付,以后要6万元,我垫付得起吗?”

    法官听完情况介绍后,开玩笑地说:“事故处理都快速了,我们这案子也来个快处吧。”但毕女士在和律师沟通后表示,她就想知道因为不取车扩大的损失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因此毕女士不同意调解,并期待法官的判决对此问题进行明辨。(记者郭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