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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豫外各省区市独生子女夫妻可生二胎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时间:2007-07-11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图为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回答网民问题。中国政府网 姚勇摄

    新华网北京7月10日电  10日下午,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稳定生育政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他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现在我国除了河南省以外,其他省区市的条例都规定: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两个孩子。只要现在户籍不是河南,双方又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就可以生育二胎。

    于学军说,因为中国的地域辽阔,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非常不平衡,各地在发展的不同时期,人口问题有很大的差异。我们现在提倡一个家庭生育一个孩子,但是并不等于说所有的家庭只能生一个孩子。至于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生两个孩子甚至可以生两个以上的孩子,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条例里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北京市条例规定有九种情况可以生第二个孩子。所以如果夫妻想生第二个孩子,要看你是哪里的居民,看看本地所在省份关于再生育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于学军指出,我国的生育政策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民族之间是有一定差别的。大致可以分为几类:实行一孩的人口占35.9%,实行一孩半政策的占52.9%,11%以上的人口可以生两个孩子或者两个孩子以上。

    于学军认为,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城乡保障水平不一样。总的来说,农村要宽于城市,西部要宽于东部和中部,少数民族要宽于汉族。可以说,中国的生育政策具有典型的二元性。由于我们国家二元社会的经济结构,城乡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方面存在不平等。比如,当城市居民享受社会各种保障、社会福利待遇的时候,农民还得依靠传统的家庭方式养老,所以国家在生育政策上向农村倾斜,应该说是公平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