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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首现负增长

作者:佚名 来源:卫生部网站 时间:2007-06-08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北京考察社区卫生工作,并主持召开北京市社区卫生工作座谈会。这是吴仪在社区卫生工作座谈会上讲话。 新华社记者高洁摄

4月下旬,卫生部政法司、规财司、统计信息中心对2006年全国卫生统计和财务决算资料进行了初步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卫生服务出现了一些新的可喜变化。主要表现在: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遏制,患者的门急诊费用接近零增长,住院费用出现负增长,药品在医药费用中的构成比例持续下降,患者负担有所减轻;医疗机构门急诊和住院工作量增加,医疗服务效率提高;患者就医流向开始发生变化,城乡基层卫生机构服务量增加;政府财政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增加,在机构总收入中的比例有所提高。

近年来,各级卫生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坚持从自我做起,从能解决的现实问题入手,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量力而行,而又尽力而为,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卫生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可喜变化。

门诊病人医疗费用涨幅显著下降 住院医疗费用首次出现负增长

2006年,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94.8元,比上年增加1.8元(未剔出价格变动因素,下同),其中:医院为125.9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96.7元,比上年减少1.9元;乡镇卫生院44.2元,比上年增加2.2元。

2006年,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3383.5元,比上年减少39元,其中:医院4518.9元,减少26.7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2645.4元,减少262.0元;乡镇卫生院为761.1元,增加30.6元。

2002年以来,病人医疗费用涨幅呈下降趋势,2006年下降尤为明显。2006年人均门诊费用上涨1.9%,人均住院费用下降1.1%,大大低于前4年涨幅(2002-2005年门诊和住院费用年平均增长分别为8.0%、9.8%)。这是改革开放以后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最小的一年,如果考虑价格因素的变化,则门诊医疗费用首次接近零增长,住院医疗费用首次出现负增长。

2002-2006年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涨幅(分别为6.1%和7.1%)低于同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涨幅(均在10%以上) ,2006年大大低于同期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涨幅(分别为12%和10%)。

从卫生部门所属不同级别医院看,部属、市属和县属医院人均门诊费用比2005年分别增加4.4元、1.6元和0.5元,分别增长1.8%、1.2%和0.6%;而省属医院减少2.8元,降低1.5%。部属、省属、市属和县属医院人均住院费用比2005年分别减少217元、185元、101元、25元,分别降低1.7%、1.9%、1.8%和1.1%(见表1、表2)。

表1 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元) 71.2 79.6 88.8 93.0 94.8
其中:医院 99.5 111.8 120.0 125.3 125.9
部属 221.1 223.2 234.8 247.1 251.5
省属 153.0 164.2 175.2 192.5 189.7
市属 103.7 116.8 124.1 130.7 132.3
县属 63.9 68.6 77.3 84.2 84.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1.0 91.8 101.0 98.6 96.7
乡镇卫生院 33.1 36.6 40.6 42.0 44.2
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元) 2384.5 2737.1 3086.9 3422.5 3383.5
其中:医院 3429.8 3821.6 4166.4 4545.6 4518.9
部属 11454.5 12269.3 11916.2 12650.9 12434.2
省属 7947.2 8497.3 8925.4 9871.2 9686.0
市属 4270.9 4679.2 5121.9 5452.4 5351.6
县属 1779.3 1901.1 2089.5 2266.5 2241.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927.4 2290.9 2656.6 2907.4 2645.4
乡镇卫生院 481.9 558.6 644.0 730.5 761.1
注:①本表系卫生部门医疗机构数据。②表中数字按当年价格计算。以下表同。
表2 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上涨幅度(上年=100)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上涨% 10.2 11.8 11.6 4.7 1.9
其中:医院 8.2 12.4 7.3 4.4 0.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9 13.3 10.0 -2.4 -1.9
乡镇卫生院 10.7 10.6 10.9 3.4 5.2
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上涨% 24.6 14.8 12.8 10.9 -1.1
其中:医院 18.3 11.4 9.0 9.1 -0.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9 16.0 9.4 -9.0
乡镇卫生院 28.4 15.9 15.3 13.4 4.2

药费占医疗费用比重下降

2002年以来,药费占医疗费用比重呈下降趋势(见表3)。2006年与2002年相比,门诊病人药费比重由58.3%下降到53.2%,住院病人由44.0%下降到42.2%,分别下降了5.1个百分点和1.8个百分点。门诊病人药费比重高于住院病人,但药费比重下降较住院病人更明显。各类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药费比重均有不同程度下降。2006年,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门诊病人药费比重分别为51.2%、63.2%和59.4%,住院病人药费比重分别为42.2%、36.2%和43.3%。

表3 门诊和住院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比重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门诊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 58.3 57.5 55.1 54.7 53.2
其中:医院 56.4 55.6 53.3 52.9 51.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2.6 61.4 62.0 63.5 63.2
乡镇卫生院 64.5 63.7 61.5 60.6 59.4
住院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 44.0 44.3 43.4 43.4 42.2
其中:医院 43.9 44.3 43.4 43.5 42.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9.2 37.1 37.7 37.8 36.2
乡镇卫生院 45.7 45.2 43.7 43.5 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