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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购物超市重复收款 致顾客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作者:佚名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11-01-08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要求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东方康宁超市:网络故障所致,最多两倍赔付

宁德网消息(记者 潘峻松)在超市刷卡结账,一笔近百元购物款竟在毫不知情中被重复收取,数月后,还被银行告知逾期未还清欠款,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近日,家住市区的谢女士拨打宁德晚报热线电话,向记者反映了这一让她觉得既蹊跷又气愤的事。

顾客反映:刷了两次卡 多出一张“隐形单”?

据谢女士回忆,2010年10月31日傍晚,她到市区东方康宁超市购买了一些日用品,共计94.8元,她用一张兴业银行的消费卡到收银台结账。“当时第一次刷卡,输入密码后,收银员告诉我因为线路原因系统超时,交易没有成功;于是要求我又刷了一次卡,而这次交易很快成功了。谁知一个意想不到的祸端就此埋下!”

谢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张东方康宁超市打出的银联签购单,以及一张兴行银行打印的银行卡结算底单。在银联签购单上,交易日期、时间、消费金额94.8元,以及谢女士的签名一目了然;而在银行卡结算底单上,出现了两笔交易日期同为2010年10月31日、金额均为94.8元、交易地点都是东方康宁超市,而交易时间分别为当日18时56分50秒、18时57分58秒的记录。“那天去买完东西不久,我很快将这笔钱打进卡里还给了银行,可没想到的是,昨天兴业银行通知我,有一笔在东方康宁超市消费刷卡的欠款,已经超过3个月未还清,产生了一个不良信用记录!我当时简直懵了,赶紧去兴业银行打印了这张底单,然后去找东方康宁超市,要求超市方面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消除对我产生的不良影响,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谁知超市的负责人一直推托是网络故障原因,最多按购物款两倍赔付,其它的问题超市无法负责。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超市一名负责人竟然还说我没有认真查看交易记录,自己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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