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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约谈污染减排项目建设滞后的地方政府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8-04-09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针对部分市、县政府和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情况,7日上午,省政府约谈了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负责人,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逐个项目抓推进,逐条政策抓落实,逐个工程抓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据了解,被约谈的包括三类污水处理厂,一是已建成投入运营但管网配套不到位的,有南安市、翔安污水处理厂;二是去年新建成尚未正常运行的,有长乐市、福鼎市、沙县、连江县、泉州泉港区、罗源县和福州大学城等污水处理厂;三是今年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有上杭县、建阳市、南靖市、漳平市、建瓯市、福安市等污水处理厂。此外,还约谈了三钢1号炉和泉州三安、福州鑫海、福州亿鑫等4个钢铁烧结机脱硫工程的项目业主。

    省领导在约谈时强调,各级政府、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地方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减排工作负总责,确定责任人,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的组织协调力度,排污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省里下达的污染减排计划,确保减排项目如期建成交付使用。要严格问责,切实落实项目限批政策和奖惩措施,对于没有按期完成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的钢铁企业,将实行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并不再批准其新、扩、改建项目。要加强督促检查,健全项目调度制度,加强减排设施核查督查,建立减排项目通报制度,并将减排工作列入环保考核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内容。要形成部门联动合力,进一步发挥减排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力、有效、有针对性地推进减排工作,促进污染减排项目顺利实施。 (记者 吴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