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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宅小区不得违规新建饮食娱乐项目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8-04-02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记者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的《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中了解到,住宅小区不得违规新建饮食娱乐项目。

    针对福州市民反映的噪声污染防治热点、难点问题,《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住宅小区(包括居民住宅及住宅楼下商场、杂物间、车库等)内不得违反规划新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饮食、娱乐及其他服务项目。已建成项目产生的环境噪声应当符合所在区域环境噪声的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同时,该条还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在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扰民纠纷,经调解无效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限制其夜间经营时间、范围。” (记者 黄世宏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