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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原则上不再审批新民办校 工科职校除外

作者:佚名 来源:福州日报 时间:2008-03-19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鉴于部分民办学校招生形势严峻和学历教育市场基本饱和的局面,福州市教育局17日出台的《2008年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指出,今后,福州市原则上不再审批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工科职业学校除外。

    据介绍,之所以把工科职业学校除外,是因为福州市现有的各类中职学校中,以工科为主的学校较少。

    市教育局还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管理,根据分类清理整顿办法,制订《福州市简易幼儿园设置标准》,作为临时过渡办法。对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对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卫生条件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教育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查禁停办,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今年,福州市将着重整改和分类清退。对安全和卫生没有任何保障的民办学校,将坚决予以取缔;对一时达不到办学条件的民办农民工子弟小学允许适当放宽条件,进行过渡办学,2年过渡期满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将予以取缔。

    (记者 许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