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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入农房统保的灾损房屋最高获赔提至1万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时间:2008-03-05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新华网福州3月4日电(记者来建强)福建省今年首次将农村住房统一保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农房统保的受灾户,根据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每户最高获赔金额由去年的5000元提高到了1万元。

    福建省民政厅与中国人保福建省分公司近日为此续签了2008年福建省农房统保新协议。根据新协议,从1月1日起,遭受冻灾、雪灾的农村倒房户与损房户均可按新的赔付标准予以赔偿。同时,由省政府出资的年保费总额由原来的35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

    2006年8月,福建省成为全国第一个由政府出资为全省所有农村住房投保的省份,福建省政府财政拨款3500万元,为全省663万户农村家庭投保住房保险331.7亿元,保期一年。2007年8月,福建省政府再次出资3500万元进行续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