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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一轮农房统保签约 农户最高获赔1万元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8-02-23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昨日,福建省民政厅与中国人保福建省分公司续签今年福建省农村住房统一保险新协议(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的新协议将省政府出资的年保费总额由原来的35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

    今年福建省首次将农村住房统一保险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纳入农房统保的受灾户,根据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每户最高获赔的金额将由去年的5000元提高到1万元。这意味着,今年元旦之后,遭受冻灾、雪灾的农村倒房户与损房户均可按照新协议规定的赔付标准予以赔偿。

    据悉,2006年8月福建省率先在全国启动农村住房保险制度试点,在全国开创了政府出资为全省农民统一办理房屋保险的先例。目前全省纳入农村住房统保的农民达663万户,保险范围为全省农村住房,全年保费均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记者 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