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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2月5日福建鲜活农产品运输免征通行费

作者:佚名 来源:海峡都市报 时间:2008-01-27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昨日,国办发出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随即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从昨日起至2月5日,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

    据悉,1月10日以来,我国自西向东连续出现两次大范围雨雪天气,部分地区出现大雾、冰冻天气,导致公路等交通
运输大范围受阻,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受到影响。据预报,近日全国仍将有一次大范围持续性雨雪天气过程,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全省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干支线道路的维护,及时清除冰雪路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交通的监管和组织,维护交通秩序,尤其要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各地交通、公安部门要切实做到优先放行;一律免收路桥通行费;“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警力调配,及时疏导车辆,确保道路畅通;所有成品油加油站要优先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油料供应,不限量,更不得加价;高速公路沿线服务站、收费站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记者 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