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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建议495件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8-01-23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组了解到,至本次大会议案截止时间22日17时,大会共收到代表团、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共32件。

    据了解,本次大会收到的议案,内容涉及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两个先行区”,以及关注、解决民生的难点、热点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议案较多。前者有关于制定《福建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福建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管理条例》、《福建省九龙江流域保护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议案;后者有关于出台《福建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职业教育条例》、完善福建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福建省社会救助条例》和《关于将9月15日定为“福建省慈善日”》等议案。提交议案的质量比较高,不少代表在会前已广泛联系了选民,深入基层,做了较充分的调查研究,议案的质量有所提高,一些议案还附上详细的立法草案。

    此外,截至22日17时,大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提交上来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63件。目前,代表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仍在继续中。(记者 黄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