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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2007年追发“欠薪”1957万元

作者:佚名 来源:泉州晚报 时间:2008-01-20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泉州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获悉,一年来,泉州市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整顿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检查,追发被拖欠工资1957万元,同比下降10%%,涉及劳动者1.78万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268起,同比下降15%%。

    2007年,市、县两级建立了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多项规定并付诸实施。市劳动保障等部门坚持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对欠薪案件的查处力度。市劳动保障部门、法院、建设部门及泉州晚报社等单位连续多年在“两节”期间开展“欠薪举报、法律咨询”现场接访活动,全市评选表彰99家用工规范先进企业、35家劳动保障A级诚信企业,以及一批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有效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泉州市已建立起预防解决拖欠工资的综合治理和长效治理机制。人民银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将企业拖欠工资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对欠薪企业进行信贷约束。建设和劳动保障部门在全市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市直仅24个项目就收取工资保证金1002万元,对预防拖欠工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晋江市、丰泽区、鲤城区建立了企业欠薪保障应保障金制度,其中晋江市调剂金总额已达1000多万元,其做法得到省领导高度关注,要求在全省予以总结推广。晋江市、鲤城区还在全省率先出台《欠薪举报奖励试行办法》,鼓励群众举报企业欠薪行为,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宗一次性奖励100元。(记者王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