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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安机关推出新举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时间:2008-01-18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新华网福州1月17日专电(记者郑良)17日起,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和闽侯县、闽清县、永泰县、罗源县等8个区、县公民正式实行按需申领护照,这是福州市公安机关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出入境服务的新举措。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刘明介绍,实施新规定的区、县除保留国家工作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仍然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未满16周岁儿童出具其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外,其他公民只要不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准出境的情形,公民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护照,无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同意其出境的意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办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