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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环保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 审批将受限制

作者:佚名 来源:福州日报 时间:2007-12-31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记者30日从省环保局获悉,福建省将对全省市、县(区)政府进行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工作,评价各级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考核工作由省环保局、省监察厅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

    考核内容分为共性考核和专项考核两个部分。共性考核包括污染减排、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环境监管、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等10个方面的内容,专项考核主要是考核各地带有自身特点的突出环境问题。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评为优秀的市、县(区)政府给予通报表扬,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优先安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对评为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当年不得参加创建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评选活动,并对该地区项目环保审批实行严格限制;对违反环保法规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记者 李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