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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特大火灾事故遇难者每位获赔16.2万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时间:2007-12-25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新华网福州12月24日电(记者涂洪长、项开来)来自福建省莆田市有关部门的最新消息,莆田市秀屿区“10·21”特大火灾事故中的37名遇难者每位获得共计16.2万元的赔偿费用。

  秀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方建发告诉记者,包括死亡赔偿金、抚恤金和丧葬费在内的16.2万元由政府先行垫付,下一步将由政府作为原告向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进行追偿。目前每笔赔偿款都已发放到位。

  另据介绍,秀屿区政府还给每位死者家属分别发放了慰问金2万元。莆田市有关部门对死者及伤者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调查,符合低保条件者已列入低保对象,并按时发放低保金。

  10月21日21时50分左右,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火灾,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据查,发生故事地点为国家消防法规明令禁止的仓库、车间和员工宿舍“三合一”建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