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当前位置《平和网》> 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 正文

今年省级钱袋子办了这些惠民实事

作者:佚名 来源:海峡都市报 时间:2007-12-18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 农村低保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受助对象增加2.3万人……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不少惠民措施得到落实。

  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各级政府资助标准从人均40元提高到50元,省级财政共安排补助经费7.76亿元。截至今年9月,共有2147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88万人被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初步缓解了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同时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家庭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200元,省级财政对“五保”人员按每年每人1200元标准给予全额保障,共有77.3万农村低保对象获得保障。另安排7000多万元用于基层卫生机构建设等。

  落实优抚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截至今年11月底,已核实的全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革命“五老”人员计12.12万人,省级财政实际下达生活补助1.6亿元,医疗补助3344万元。

  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受助对象范围,扩大的受助对象达2.3万人,省级财政承担了免学杂费的大部分资金,以及全部免教科书资金。另外,从2007年9至12月,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寄宿生实行补助,省级财政承担所有9574万元的资金,受益学生达184万人。

  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放弃再生育的,由县及县以上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以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标准进行奖励,其中省级财政下拨710万元,奖励对象人数达2.46万人。

  省级财政集中财政扶贫资金3750万元支持扩大“造福工程”搬迁规模;落实下达“侨居造福工程”专项补助资金3653万元;下达就业补助专项经费7676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职业培训补助等;集中中央和省级财政2580万元,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

 另讯 昨日,记者获悉,1~11月,我省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178.15亿元,占预算102.9%,增收248.57亿元,增长26.7%,已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