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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出台支持海西档案事业发展新举措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7-12-11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记者从福建省档案局获悉,日前国家档案局作出《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档案事业发展的批复》,推出支持海西档案事业发展的新举措。

    今年9月,省档案局向国家档案局报送了《关于恳请国家档案局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档案事业发展的请示》,从继续加大对福建省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的资金补助、支持帮助福建开展闽台档案界的交流与合作和加大对福建档案馆库建设的支持力度等七个方面提出建议,请求国家档案局给予支持。

    此次国家档案局出台的新措施有:一是继续加大对福建省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的资金补助。在2006年、2007年已拨付福建省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经费570万元的基础上,今后将根据全国和福建实际情况,继续对福建省给予支持。二是支持福建省革命老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目前,国家档案局正在积极争取将《中西部地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专项规划》列入国家计划。该项目一经列入,国家档案局将一并考虑对福建省革命老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给予扶持。三是国家档案局将从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对海西公共档案馆建设,海西特色档案史料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开展闽台档案界的交流与合作以及“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中心”建设等给予支持。(记者 黄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