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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华总经理郭则理:要把应诉反倾销当饭吃!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7-12-11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这是一则非洲谚语:

    “瞪羚每天早上醒来时,

    它知道自己必须跑得比最快的狮子还要快,否则就会被吃掉。

    狮子每天早上醒来时,

    它知道自己必须超过跑得最慢的瞪羚,否则就会被饿死。

    不管你是狮子,还是瞪羚,

    当太阳升起时,你最好开始奔跑。”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这意味着从那天起,中国要同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遵循国际贸易和投资方面的全球规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必须跑得越来越快。

    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你带来好处的同时,也会给你造成伤害。根据WTO秘书处10月底发布的全球反倾销最新统计数据,2007年上半年,共有13个WTO成员发起了49起反倾销调查,16个成员实施了57起最终反倾销措施,涉及中国产品的分别占了其中的16起和22起。中国已连续12年成为全球发生贸易摩擦最多的国家。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认清全球化给中国带来了什么,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只有不断熟悉、利用国际规则,并进一步参与国际规则的制订,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发展壮大。

    在中国入世六周年之际,记者走进厦门彩电、节能灯、罐头等生产出口企业,以及漳州钟表行业,看它们是如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11月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2007创新盛典·中国工业设计奖”揭晓,厦华高端精品“蓝极系列”液晶电视摘得年度“最佳特色设计奖”桂冠。

    11月18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政府采购论坛”上,厦华PRIMA被授予“全国政府采购指定品牌”,厦华成为中外平板电视行业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企业。在这之前,厦华PRIMA就已成为“联合国采购供应商”以及“美国军方采购供应商”的指定品牌。

    今夏,国际五大品牌价值评估机构之一《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中国品牌500强”,厦华电子以102.46亿元的品牌价值、近300%的同比增幅,成为全国价值增长最快的品牌之一。

    面对接踵而来的一个个利好,厦华公司新任总经理吕镜松表示,作为具有20多年背景的“彩电专业户”,厦华电子正迎来更健康的转型发展阶段。随着厦华在市场上的品牌溢价能力、竞争实力的不断提升,厦华高层不由地感慨:“好品牌是‘打’出来的!”

    此言意味深长。一方面,是说厦华的品牌是靠上下一心,精心打造出来的;另一方面,也指厦华的今天是靠打“洋官司”闯出来的。

    提起打“洋官司”,国内企业界无法忘记5年前的那一幕——2002年11月25日,这对于厦华,乃至整个中国彩电行业来说,都是一个特别的日子。这一天,厦华的1600台彩电在“瑞士”号轮船的汽笛鸣叫声中,由厦门港集装箱码头远渡英国。这是重返欧盟后,中国彩电业与欧盟市场签下的出口第一单。此举表明,厦华彩电经受了反倾销风雨的洗礼。

    风雨来袭:发达国家祭出反倾销利剑

    经过20年来海外市场的开拓和不断发展,厦华公司在欧洲、中东迪拜、南非、加拿大、美国等地区和国家建立了分公司和工厂,逐步形成了海外市场的全球战略。

    但是开拓市场并非一帆风顺。早在1988年,欧盟的前身欧共体就开始对中国和韩国的小彩电立案反倾销调查,1991年决定对中国公司征收15.3%的最终反倾销税。

    1992年欧共体对中国等几个国家的大屏幕彩电立案反倾销,1995年欧盟对大小屏幕彩电一起征收25.8%的最终反倾销税。对小彩电的反倾销本应于1996年7月到期终止,但欧盟有关彩电起诉厂家要求期中复审,此次复审历时长达40个月。

    1998年11月,欧盟裁定对中国彩电加倍征收44.6%的反倾销税。韩国三星和LG参加了此次欧盟反倾销调查,结果被完全免除了原来的反倾销税,改为正常税率。

    欧盟15国彩电市场容量巨大,1999年全年总销售量为2900万台,而欧盟本地厂家却只能提供1500万台,1400万台只能从国外进口。而1999年我国对欧盟的出口仅仅只有5万台,我国彩电业基本上被排挤在欧盟市场之外。1993年前,厦华对欧洲出口每年达30万台,最高年份曾达到40余万台。1993年后由于高额的反倾销税,厦华彩电几乎再也没有踏入欧盟市场。1999年仅仅出口3000多台,1997年厦华与意大利、希腊客户签订长期供货合同,每年出口2.5万台,结果由于欧盟的反倾销,合同一直无法实施。

    抵御风雨:“要把应诉反倾销当饭吃”

    有人说,欧盟是一步步地把中国逼进了“死胡同”,从而把中国彩电挤出欧盟市场,这实质上是一种贸易歧视。另有业内人士认为,反倾销的发生,一方面因为一些国际组织、国家对我国经济体制有认识上的偏见,另一方面也与我国一些企业未按国际惯例“出牌”有关。

    不管道路有多艰难,厦华人始终坚持这样一个信念:宁可失败不做鸵鸟。

    1997年厦华恢复组建欧洲分公司,主要任务就是准备应诉。1998年底厦华开始反倾销应诉的前期工作,首先委托厦华欧洲分公司负责联系在欧洲有名望并在反倾销方面有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并在1999年5月18日签订代理合同。1999年6月,厦华成立了由总经理助理李永全面负责、海外销售公司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反倾销应诉特别小组。

    1999年8月,国家外经贸部召开彩电高层会议,成立自律协调小组,负责欧盟反倾销的应诉工作的协调。

    1999年11月25日,由机电商会出面向各彩电企业发出通知关于参加欧盟彩电反倾销复审的建议。在其他彩电企业并不是很积极热心的情况下,厦华明确表示如果其他彩电企业不参加,厦华将单枪匹马参加反倾销应诉。

    1999年12月16日,在没有得到其他彩电企业响应的情况下,厦华公司正式授权比利时VBB律师事务所代理厦华公司应诉欧盟反倾销的法律事务。

    2000年1月,欧盟委员会正式接受了包括荷兰飞利浦公司、西班牙的两家公司及意大利的一家公司在内的欧洲彩电公司提出的针对中国彩电企业欧盟实施反倾销的复议申请。

    2000年4月2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接受厦华公司的临时复查申请。

    2000年4月3日,欧盟委员会向厦华公司发出第一次书面调查,即临时复审所要求的资料。

    2000年4月10日,厦华完成并提交给欧盟第一份调查表。

    2000年4月16日,欧盟委员会向厦华公司发出第二次调查,即反倾销程序中公司要求市场经济地位及分别裁决的申请表。

    2000年5月29日,厦华公司向欧盟提交第二份调查表。

    2000年5月16日,欧盟委员会向厦华发出第三次书面调查,即反倾销调查问卷。

    2000年6月14日,厦华公司向欧盟提交第三份调查表。

    2000年8月1日,厦华公司收到欧盟要求限时10天补充材料的函件。

    在经历一系列繁琐的申诉程序之后,厦华人意识到,只有自身不断强大才能战胜对手。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厦华人制定了应对策略:

    在核心技术上下足工夫,因为只有拥有真正的高技术产品,才不必采用压低价格竞争的策略,不授予对方反倾销的口实;

    建立一套符合国际规范的企业运行机制和财会制度,满足WTO规则下的国际贸易的各种需要(包括应对反倾销调查的需要),经得起最严格的交叉分析;

    设立专责团队应对国际贸易诉讼,给予该团队充分授权;

    事先熟悉投资地区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包括充分了解政府各种政策、民众消费心理、各种法律法规等等;

    当反倾销到来的时候,迅速制定“不害怕、不回避、不让步,争取公平、公正的裁决结果”的原则,坚持始终。

    2000年,时任厦华总经理的郭则理曾这样说:“要把应诉反倾销当饭吃!”在2002年重返欧盟后,郭则理说:“我们小学毕业了。但我们只是吃到了一小块饼干。”而负责应诉反倾销案的傅东辉律师则另有感慨:“这个承诺只是部分和解,并不能说我们胜诉了,只是开了个小口。在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中国要建立和完善规范、有序的国内市场,尤其要改变流通领域的无序竞争。”

    作为第一家应诉的我国彩电企业,厦华为应诉花费高达400多万元人民币。在两年零四个月漫漫的艰难应诉路上,厦华人抱着“不应诉肯定死路一条,应诉尚有一线生机,不如一拼”的想法,引导着中国彩电业告别幼稚,走向成熟。

  雨后彩虹:“要善于把盾转化为矛”

    面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反倾销,有人不禁感到迷惑:反倾销,到底是矛还是盾?

    对此,厦华人的理解是:善于合理地利用规则,它就是引导我们打开欧盟市场的“矛”;逃避、束手无策的话,它就成了阻挡我们进军欧盟市场的“盾”!以前,厦华一次次地被“盾”残酷地挡了回来。1991年,厦华到澳门办厂,本想可“逃过一劫”,没想到,欧盟的政策扩大到了澳门;厦华于是辗转到马来西亚、新加坡办了两个加工厂,不到一年,欧盟也对两地的彩电实行反倾销调查;厦华又到了南非、捷克、波兰……就如厦华品牌推广部负责人所说:“厦华试图改变‘出生地’以获得别人承认的‘户籍’,最终还是被欧盟一个一个地反倾销击败。”几欲筋疲力尽的厦华,担负了悲愤中的压力,因为他们坚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过程中,总会不时地遇到转折点,这种转折点蕴含着挑战的同时也蕴含着机遇。

    经受反倾销风雨的洗礼后,厦华更加成熟。他们认为:出口意味着走向世界与国际接轨,意味产品被更大范围内的人群接受和认可,也意味着企业品牌和实力的提升,是任何一家民族企业发展的必然走向。对企业来说,更重要的是考虑用什么样的产品、什么样的办法去打开国外市场。

    厦华应对国际贸易纷争的态度更加从容。2006年3月28日,欧盟发布对七大中国彩电出口企业恢复征收44.6%反倾销关税的官方公报后,作为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彩电分会会长的厦华,随即第一个站出来表示将提起应诉。虽然自从2002年欧盟与中国达成彩电出口配额协议后,厦华普通CRT彩电的出口量并不多,但厦华表示,欧盟、美国等先后对华彩电实施反倾销措施,而且不断升级,作为出口主力的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很可能将来也要遭受反倾销命运。厦华应诉意在未雨绸缪。(记者 林世雄)

名词解释——

贸 易 救 济

    何谓贸易救济?贸易救济(TradeRemedy)是指,当外国进口对一国国内产业造成负面影响时,该国政府所采取的减轻乃至消除该类负面影响的措施。它是WTO所允许和规范的,为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贸易成员所广泛适用。

    在WTO框架内,贸易救济包括三种形式: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一般而言,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表现为:经过国内产业或其代表申请或者经一国主管当局认为有必要而自行发起之后,主管当局发起一项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调查,最终确定对外国进口加征关税或者实行配额管理(保障措施中可能二者并用)。

    我国的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措施 倾销损害的确定因果关系反倾销调查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期限和复审)、反补贴措施(补贴及专向补贴损害因果关系补贴调查及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进口产品数量的增加损害的调查与确定因果关系保障措施的实施)。

    目前,针对中国的贸易救济措施中呈现出四种趋势。第一,反倾销调查的数量随着出口的增长而增长,中国已经连续多年成为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第二,反倾销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在美国最近对中国提起的11起反倾销诉讼中,有5起金额超过1亿美元。第三,发达国家对中国进行限制的同时,发展中国家对中国的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手段不断增加,拉美和亚非国家频繁对中国发起反倾销。第四,救济的手段已经达到了广义的贸易救济措施。发达国家甚至包括俄罗斯在内,对中国已经不仅仅局限在一般性的贸易救济措施,卫生检疫检验措施、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标准等被频繁使用。这些贸易摩擦将对国内的就业和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