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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12月20日-25日报名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7-11-29
编辑:陈虹 点击数: 字号:

    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2月20日至25日进行。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高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或另有规定者除外);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含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等),除经省教育厅、省高招办同意以外的,均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在福建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居住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除福建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户口新迁入福建的考生,必须同时具有福建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且已在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学年以上方可申请在福建报考。 (记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