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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优质高中拟推行招生指标配额制

作者:佚名 来源:福州新闻网-福州日报 时间:2007-11-28
编辑:陈虹 点击数: 字号:
  今后我省各地优质高中30%左右的招生指标将均衡分配到各所初中。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工作意见》。

  记者27日从市教育部门了解到,我市将依据省教育厅出台的意见研究中招具体细则,明年拟在优质高中推行招生指标配额制,将部分招生指标分解到各个初中校,分配指标的比例目前正在报批。

  中考成绩:逐步实施所有学科以等级记载

  政策:省教育厅意见指出,各设区市要在总结3年来实施等级加分数记载中考成绩及普通高中招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分年度逐步实施所有学科以等级记载中考成绩的方式。省教育厅鼓励若干个设区市进行考试科目全等级评价及招生录取的试点,逐步推进全等级评价及招生录取。

  解读:早在2004年,我省就确定了新课程下中考改革方向,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成绩的呈现方式由百分制变为分数加等级,即语文、数学、外语3科的成绩按原始分记载,思品、物、化、史、理、生的成绩按A、B、C、D4个等级记载。

  我市一位熟悉中招录取的老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考成绩所有学科实行等级记载,是今后一个大趋势,有利于打破唯分数论。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所有科目实行等级记载,必然会出现多个学生位居同一等级的问题。比如,某中学的等级要求语数英都达到A等级,但是符合上述要求并报考的学生有2000人,而该校当年只招600人,那么,在这2000名学生中,如何选取,就需要有一个可行的实施方案。

招生录取: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

  政策:省教育厅意见指出,省内少数地市已先期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初中的措施,各地要加大这一比例,各设区市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的比例原则上应达30%左右。

  解读:此举将有利于均衡各初中学校生源,缩小校间差距,缓解升学竞争压力,以进一步推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

  我市正在研究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具体的实施方案,拟在明年开始实施。但是,加大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初中的比例,并不是说对学生成绩没有要求,学生成绩还是要达到一定的范围,具体指标还有待确定。

  综合素质评定:提升信度和效度

  政策:省教育厅意见指出,进一步探索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增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其信度和效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中各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记载,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尚待改进”4个等级,各设区市应尽快建立规范、诚信的评价实施体系,通过2~3年的努力,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为学生升学和毕业的重要依据。

  解读:综合素质评价是课程改革的一大亮点。但有些评价指标难以量化分解,一些学校、教师反映,前期花了大量精力进行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做得比较规范,但与高中招生录取关系不大,并未达到改革的初衷。

  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为强化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的功能,省教育厅已要求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推行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本次出台的意见还规定,从2008年起,全省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必考和选考项目的考试,考试成绩以A、B、C、D4个等级或实分制形式呈现,并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之一。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