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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验收农家店八种情况被判不合格

作者:佚名 来源:福州新闻网-福州日报 时间:2007-11-16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记者15日从省经贸委获悉,目前该部门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标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通过验收;农家店建设质量问题多,合格率低于80%的承办企业,取消其申请省级补贴资金的资格。

  据介绍,近期省经贸委联合省财政厅和商务部驻福州特办,对部分地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抽查复检,发现存在不少问题。比如部分农家店既未变更营业执照,也没有办理加盟登记;特许加盟合同期少于3年;经营面积没达标;由于台账不完整导致统一配送或统一采购率无法判断是否达标。

  通知要求从严掌握项目验收标准,对加盟店铺出现营业执照未经变更(或加盟合同未经工商部门备案)、进销台账未建立或不完整,特许加盟合同的期限不足3年,经营面积、商品种类、配送率不达标,店铺建设在城市或县城社区,商品未实行明码标价、未开架售货,店招未突出体现承办企业总部的字号,单一只卖药品没有以食品和日用消费品为主等情况之一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判定为合格农家店。

  省经贸委要求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应立即通知承办企业对今年完成的项目按验收条件逐个对照整改,纠正偏差、排除问题。

  (福州日报记者 檀东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