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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以来 榕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55.3%

作者:佚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时间:2007-10-08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记者近日从有关会议上获悉,党的十六大以来,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增长55.3%,至2006年已达14206元。

    近年来,福州市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坚决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主动加快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重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形成了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发展趋势。200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分别突破200亿元、150亿元和2000亿元。

    经济综合实力和地方财力的显著增强,也有力地推动与保障了我市民生水平的日益提高。统计数据显示,党的十六大以来,除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福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累计增长33%,至2006年已达5576元;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从2002年的19.3平方米提高到2006年的2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从2002年的38平方米提高到2006年的45平方米。

    另据最新统计,今年1~8月,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075元,比增12.9%;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161.92元,比增12.7%;上半年,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比增9.6%。以上各项增幅均达到年度预期目标,民生水平得到持续提高与改善。

    (福州日报记者 刘复培)